深圳劣质天桥三次被转包偷工减料 还虚报工程量
搜狐 2011-11-24 13:19:08
深圳市交委昨通告深盐路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转包、质量等问题
本报深圳讯 (记者蒋偲)近期,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6座钢结构人行天桥由于桥面铺装质量问题,而被媒体质疑工程存在转包现象备受市民关注。昨日,深圳市交委通过媒体发布通告,承认深圳市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转包、质量等问题。
桥面铺装工程3次转包
昨日,深圳市交委发布通告表示,路桥建设集团承接深盐路桥面铺装工程后,安排下属盐田分公司负责实施。盐田分公司与劳务分包队林某签订了2010年度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包工不包料,该6座人行天桥桥面铺装施工包含在年度劳务分包合同内。
但盐田分公司违规以“30万元劳务费+40万元材料代购”的形式将项目整体包给林某。林某又将项目转包给曹某。曹某完成唯冠天桥施工后,又将其他5座天桥以25万元再次转包给昆昂公司王某。
偷工减料导致质量问题
工程除存在转包问题外,还有质量问题。通报指出,桥面铺装后不久,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均出现桥面PU铺装层破损、鼓包、梯道止滑防踢包封脱落等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修补,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工程转包后导致实际施工单位投入不足,无法按照确保质量的工艺、工序进行施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与此同时,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将工程转包后,未履行施工方质量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东部交通运输局现场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而本项目仅从桥梁承载安全考虑,未经全面分析论证,选择使用了自重较轻的PU胶面层技术方案。但目前PU胶直接加铺钢结构人行天桥尚无专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难度较大。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铺装后未达到养护期限,提前开放通行,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程质量。
项目还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
记者了解到,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桥面及梯道铺装工程计价原则按小修保养通用做法采用核销制,工程量按实核算,工程造价最终以深圳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为准。
对此,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报送的6座人行天桥工程量为3319平方米、结构层厚度为1.2cm,东部交通运输局据此初步暂定工程造价为160万元。经查实,6座人行天桥实际工程量(含桥面和梯道)为2495 平方米,实际层厚度为0.8cm~1.2cm,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
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市交通运输委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责令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分管责任的东部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贾某调离工作岗位;免去直接责任人东部交通运输局林某养护二组(科)负责人职务。
与此同时,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1年内不得进入深圳市交通养护市场。责令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尽快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人行天桥桥面全面整改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市交通养护监理投标。
深圳市交委表示,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清单等材料,而东部交通运输局未经深入调查核实,就工程转包、质量等问题发布了失实的信息,对此向媒体和公众表示道歉。
本报深圳讯 (记者蒋偲)近期,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6座钢结构人行天桥由于桥面铺装质量问题,而被媒体质疑工程存在转包现象备受市民关注。昨日,深圳市交委通过媒体发布通告,承认深圳市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转包、质量等问题。
桥面铺装工程3次转包
昨日,深圳市交委发布通告表示,路桥建设集团承接深盐路桥面铺装工程后,安排下属盐田分公司负责实施。盐田分公司与劳务分包队林某签订了2010年度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包工不包料,该6座人行天桥桥面铺装施工包含在年度劳务分包合同内。
但盐田分公司违规以“30万元劳务费+40万元材料代购”的形式将项目整体包给林某。林某又将项目转包给曹某。曹某完成唯冠天桥施工后,又将其他5座天桥以25万元再次转包给昆昂公司王某。
偷工减料导致质量问题
工程除存在转包问题外,还有质量问题。通报指出,桥面铺装后不久,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均出现桥面PU铺装层破损、鼓包、梯道止滑防踢包封脱落等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修补,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工程转包后导致实际施工单位投入不足,无法按照确保质量的工艺、工序进行施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与此同时,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将工程转包后,未履行施工方质量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东部交通运输局现场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而本项目仅从桥梁承载安全考虑,未经全面分析论证,选择使用了自重较轻的PU胶面层技术方案。但目前PU胶直接加铺钢结构人行天桥尚无专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难度较大。除唯冠天桥外,其他5座天桥铺装后未达到养护期限,提前开放通行,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程质量。
项目还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
记者了解到,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桥面及梯道铺装工程计价原则按小修保养通用做法采用核销制,工程量按实核算,工程造价最终以深圳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为准。
对此,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报送的6座人行天桥工程量为3319平方米、结构层厚度为1.2cm,东部交通运输局据此初步暂定工程造价为160万元。经查实,6座人行天桥实际工程量(含桥面和梯道)为2495 平方米,实际层厚度为0.8cm~1.2cm,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
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市交通运输委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责令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分管责任的东部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贾某调离工作岗位;免去直接责任人东部交通运输局林某养护二组(科)负责人职务。
与此同时,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1年内不得进入深圳市交通养护市场。责令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尽快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人行天桥桥面全面整改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市交通养护监理投标。
深圳市交委表示,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清单等材料,而东部交通运输局未经深入调查核实,就工程转包、质量等问题发布了失实的信息,对此向媒体和公众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