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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7000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
2011-12-02 16:55: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玛纳斯县7000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天山网2011-12-01 18:14:50 玛纳斯县7000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 两个“擅自批地”官员获刑 天山网讯(记者关丽琼 通讯员许瑞堂报道)沙湾县林业局项目办主任郭某、...

玛纳斯县7000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

天山网  2011-12-01 18:14:50

    玛纳斯县7000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

    两个“擅自批地”官员获刑

    天山网讯(记者关丽琼 通讯员许瑞堂报道)沙湾县林业局项目办主任郭某、草原监理所所长提某两人因未弄清土地管辖权属,竟擅自批准12家农户在玛纳斯县莫索湾一带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进行开荒,致使7784.7亩林地被开垦,17万余株荒漠植物被毁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万余元,间接损失3180万余元。

    11月29日,郭某、提某两人因犯玩忽职守罪均被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6年3月初,时任沙湾县林业局项目办主任、公益林管护总站工程师郭某根据单位领导安排,到沙湾县与玛纳斯县交界的古新路沿线的26公里处,对沙湾县村民马某以村委会名义申请的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用地勘查。来到现场后,郭某仅用GPS打了一个坐标点就回到了单位,在没有核实该片区实际行政区划图的情况下,便确定了从玛河大桥至古新线26公里处隶属于沙湾县管辖,并提出了“对50亩以上的白板滩地可由该村进行草场改良”的建议,又以沙湾县林业局名义起草了《关于某村开发沙湾县与150团交界处荒漠林区的意见》,错误地将玛纳斯县的部分重点公益林划入了沙湾县的项目用地范围内。

    2006年3月17日,时任沙湾县草原监理所所长提某安排工作人员为马某办理了该村的草原使用证,签订了《草场使用合同书》。当年6月,马某联合本村11户农民,开始对该地进行开垦,用于种植农作物。

    该片区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引起了玛纳斯县林业部门注意,经现场核实后发现,马某等12户农民毁林开垦荒地总面积为7784.7亩,该地属玛纳斯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然而,这片公益林区已经被拖拉机翻成了土疙瘩。目前,该案宣判后,郭某、提某均表示认罪服判。

    此外,记者了解到村民马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赔偿玛纳斯县林业局经济损失96万余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心痛地表示,生态公益林具有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主体功能。但是随着近年来棉花价格上扬,一些不法开发者便在玛纳斯县北部莫索湾国家公益林范围内随意开荒种棉,破坏自然植被,而一些官员竟也随意批准这些开垦行为,让国家每年投入的大量资金和人力建成的大片公益林在一夜之间付诸东流。

    对此,法官建议在严惩疯狂毁坏生态公益林黑手的基础上,社会各界、有关管理机构绝不能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应加强国家公益林建设的管理,加大保护荒漠植被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保护生态资源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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