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铁塔: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
2011-09-27 00:46:30 来源: 评论: 点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 一、自查表(自查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公司简称 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 002545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是/否/不适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
一、自查表(自查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公司简称
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
002545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是/否/不适用
说明(如选择否或不适用,
请说明具体原因;如果包含
两个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
符,请选“否”,并加以说
明。)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否由不少于
三名董事组成。
是
2、独立董事是否占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委员会成
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是
3、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否为会计专
业人士。
是
4、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
部审计部门。
是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公司是否已针对销售及收款、采购
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
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
务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
息系统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是
三、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
(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
作。
是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
是否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是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审计委员会的
督导下,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
是
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
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
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
是
6、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
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是否遵守有关
档案管理规定。
是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
表意见。
是
8、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
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的工
作计划和报告,是否保存有会议纪要。
是
9、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
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是
四、重点核查事项
1、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是
(2)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或其他
制度中是否包括内部保密、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等制度。
是
(3)公司是否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
人。
是
(4)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
是
(5)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
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
是
(6)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
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并即时处理相关信息。
是
(7)公司是否在相关制度中规定与特
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
署承诺书。
是
(8)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特定
对象是否均已签署承诺书。
是
(9)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是否
每次在活动结束后向本所报备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档案。
是
2、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明确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是
(3)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监事会、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是否对募集资金使用发
表明确意见。
是
(4)公司是否签订并披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内容是否符合本所规定。
是
(5)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补充协议后,是否履行披露或报
备义务。
不适用
公司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
(6)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部门是
否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台帐,详
细记录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和募投项目
投入情况。
是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章程》是否明确划分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和回避表决要求。
是
(2)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的制度
是否健全。
是
(3)公司是否已按照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规定,确定且及时更新真
实、准确、完整的关联人名单,并向我
所报备。
是
(4)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或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
是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均不存在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
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
金往来情况。
是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与对外担保相关的制度是否
健全。
是
(2)公司是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
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是
(3)公司所有对外担保是否都已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公司上市后,未发生过对外
担保情形。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
会对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
审议程序。
是
6、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1)公司是否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
控制制度。
否
公司尚未建立控股子公司
的控制制度 。
(2)各控股子公司是否已建立重大事
项报告制度。
否
公司尚未建立控股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3)各控股子公司是否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
议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是
五、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1、公司是否与上一年年度报告同时披
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是
2、公司每两年是否至少一次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一次审计。
是
3、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对公司内部
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出具非标准
审计报告或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是否针对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
明。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对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如为
异议意见,请说明)
是
六、其他
1、上市后6个月内是否与具有从事代
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否
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
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
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章程中是否包含“股票被终止
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
统继续交易”的内容。
否
公司章程中尚未包含此项
内容。
3、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是
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
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
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
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是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卖股票前是否向董事会秘书报备。
不适用
公司上市至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
本公司股票。
二、问题及整改计划
1、公司未建立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督
促建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9月底前完成。
2、公司未建立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督
促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9月底前完成。
3、未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
整改措施: 根据“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内容,尽快与具有从事代办
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4、公司章程中未包含“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
统继续交易”的内容。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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