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00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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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00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9 月28 日在公
司302 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 号文核准,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00
元。截止2011 年9 月1 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数额为2,420,000,000.00 元(已扣除
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 年9 月2 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
第108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周期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硅晶材料产业
园项目(一期)
90,000.00 90,000.00 4 年
京技管项核字
[2010]16 号
京技环审字
[2010]32 号
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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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
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 年9 月22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57,923,222.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257,923,222.54
合计 257,923,222.54
四、关于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
资金中的257,923,222.54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意见
1、会计师专项审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聘
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内容及置换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57,923,222.54元置换先期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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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
发展,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置换金额与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专业会计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57,923,222.54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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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 号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制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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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截至2011 年9 月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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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1 年9 月22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00元。截止2011年9月
1 日, 已收到募集资金数额为2,420,000,000.00 元( 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3,713,114.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
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
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周期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硅晶材料产业
园项目(一期)
90,000.00 90,000.00 4年
京技管项核字
[2010]16号
京技环审字
[2010]32号
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投入,募
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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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 年9 月22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57,923,222.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257,923,222.54
合计 257,923,222.54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注册会计师出具
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单位名称: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11 年9 月28 日 日期:2011 年9 月28 日 日期:2011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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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京运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京运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11 号)的核准,京运通采用网下向询价
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42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后,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420,000,000.00 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 号《验资报告》。
二、京运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0 年11 月23 日召开的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
于投资于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备案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总投
资额
第一
年
第二
年
第三
年
第四
年
环评批复
项目核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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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总投
资额
第一
年
第二
年
第三
年
第四
年
环评批复
项目核准
情况
硅晶材料产业
园项目(一期)
90,000 37,500 41,310 7,683 3,507
京技环审字
[2009]178 号、京
技环审字[2010]32
号
京技管项
核字
[2010]16
号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90,000 万元。如募集资金超
过项目总投资,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
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
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
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可选择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
益,京运通在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
部分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1 年9 月22 日,京运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57,923,222.54 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257,923,222.54
合 计 257,923,222.5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
1610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该报告认为:
京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运通截至2011 年9 月22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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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信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京运通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发表意见如下:
京运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
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中信证券对京运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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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广超 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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