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测发现:标示“生产企业:商丘市金龙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60657,产品规格:0.33g”的保健食品“金龙康胶囊”和标示“生产单位:威海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50037,产品规格:450mg/粒”的保健食品“糖芝胶囊”在电台发布的广告宣传治疗功效,涉嫌宣传药品功能主治和疗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产品涉嫌夸大宣传违法广告案件,及时向市工商局进行了移送。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声称经销上述品种的五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并对其经销的上述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进行了查封扣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职能和执法程序的有关规定,继续对上述产品进行调查。一是积极协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上述产品进行检验,进一步核实上述产品是否存在擅自添加化学药物的违法行为。二是对上述经销夸大宣传产品的五家药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记入不良信息。三是建议工商部门对经销商发布夸大宣传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四是协调卫生部门对上述产品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