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成为众多媒体追逐的焦点人物。原来是2010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一份《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
在议案里,他提出“校车行驶过程中享有某些特权,比如只要校车停靠在路边上下乘客,它旁边的车辆都要停驶且保持车距”等建议。但是议案内容公开后,很多网友都骂周洪宇:“说搞什么特权!”
近来,校车安全三度蒙尘。一连串的校车安全事故表明,儿童是弱势群体,儿童的生命安全必须放在首位。
周洪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阐述了其提交“校车安全工程”议案的原因。
“十年前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经历,是提交‘校车安全工程’议案的最初动因,而真正促使我提交议案的原因是近年来不断频发且越来越严重的校车安全事故。”周洪宇告诉本报记者,美国的校车制度已经存在一百多年,而且还在不断完善,其鲜明特色就是通体安全色(黄色)喷涂的大巴士;在美国法律中,社会车辆是不能随意超越校车的,美国的校车享有“特权”。
周洪宇强调,所谓“特权”指的是“特别优先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属于弱势群体,校车的安全涉及到学生的生命安全,赋予其优先权是十分有必要的。
据记者了解,对于周洪宇教授的观点,教育部门也曾明确表态支持“优先权”。周洪宇表示,早在去年议案提出时,教育部就明确表示对议案的支持态度,但是缺钱的情况绝不是教育部门能单独解决的。
而对于上述议案至今受阻尚未推行的原因,周洪宇告诉记者,原因主要是对校车安全工程的认识不够、体制机制欠缺、经费投入不足以及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的宣传力度有待提升等四方面。
“针对这些原因进行对症治理,方能实现校车安全工程在全社会的推进。”周洪宇表示,首先要提高认识并统一思想,积极呼吁国家发改委对校车安全工程立项,并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需要明确职责,由国家安监总局牵头,交通、教育、卫生、宣传等多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机制;第三就是加大经费投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但应该对东中西部地区有所区别;最后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儿童优先、校车优先”共识。
“只有对症治理校车安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车事故频发的问题。”周洪宇建议,此外还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比如针对校车生产的主要零部件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运营方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也可以适当减免。在政府主导的同时也需要市场运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多条腿走路”。
[交通]给予校车特别优先权
2011-12-02 18:30: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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