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募资3个亿,公司仅被罚款400万
名被告全部判缓,免受牢狱之苦
曾神秘开庭把媒体拒之门外的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又迎来了蹊跷的判决。*ST大地2日晚间悄然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书,五名被告人全部免受牢狱之苦,公司仅被罚款400万元。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就此强调指出,如此宣判过程与判决结果令公众大跌眼镜,这无异于为资本市场上的造假犯罪行为保驾护航。
A
神秘的开庭
蹊跷的宣判
被业界视为A股造假上市标本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左手倒右手”、伪造票证等手段堂而皇之地登陆资本市场,并在其后几年时间里继续大幅虚增资产和收入欺骗投资者。
经过证监会和公安部门的调查,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于今年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涉及众多投资者利益的造假案件却将媒体等拒之门外。
神秘开庭之后,接着是蹊跷的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说,像绿大地这样的重大案件更应该在法院宣判。
而绿大地案件宣判时,法院并没有召集相关人等到法庭宣判。被告人已经拿着判决书回家了,辩护团队的律师却只是在看到绿大地公司公告后方才得知判决结果。更加奇怪的是,三天后,法院以打印机坏了为由仍未向辩护律师提供判决书文本。“意图十分明显,就是不愿意判决信息广泛传播被公众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
“如此神秘的开庭、蹊跷的宣判,对公众的知情权构成了极大挑战,不由让人生疑:其背后究竟有什么利益关系?”张远忠质疑说。
B
虚增数亿上市
责任人全身而退
各方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通过各种手段,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正是这样一家公司竟然被包装成盈利状况良好且利润逐年高速增长的企业,层层闯关,成为A股市场上炙手可热的农业股。
绿大地欺诈发行手段恶劣,影响极坏,民愤极大。但判决却轻得让人匪夷所思:原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获刑两年,缓刑三年;公司员工赵海艳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这意味着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起,五位被告人都可以释放回家了,几乎相当于没有判刑。”张远忠说。唯一的实质性惩罚是对绿大地公司的罚款,不过且不说这400万元罚款相对于3亿元的募资额是如何微不足道,而且公司的罚款实际上来自股东,这等于让股民为欺诈发行罪买单。
根据我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因此,即便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等待何学葵和绿大地的应该是5年以下徒刑和1731万元以下罚金。法律界人士曾就此分析说,如按上述判决,绿大地案很难对资本市场上的犯罪行为产生震慑作用。然而,让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绿大地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却取了刑法中已经较轻的律条的下限,不由人不产生巨大的疑惑。
“绩优”
农业股
骗倒股民
各方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通过伪造银行票证、采取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