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同样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开展业务的农信社,缘何一个业务发展迅猛,一个因风险集中被上级管理部门责令停办。最近,记者在对西部两个县农信社融资性担保贷款调查中发现,担保贷款风险不容忽视,操作与管理亟待规范。
发展状况天壤之别
西城联社2010年6月开始与县境内两家担保公司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到2011年9月底,两家担保公司共在农信联社发放担保贷款12笔,金额1910万元,其中最大单笔贷款额度为290万元,最小单笔贷款额度为30万元。12笔贷款中,9笔1490万元在县联社办理,3笔420万元分别在三家基层农信社办理。2011年10月,上级管理部门在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中,认为该农信联社发放的担保贷款风险集中,贷款资料不完备,贷款管理不规范,责令该农信联社停止办理担保贷款业务,并要求上报担保公司所有资料进行资质审查。
而邻县在同一时间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东城联社,通过合作开展业务的三家县境内担保公司发放担保贷款498笔,金额9776万元,先后累计为辖内个体商户、小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没有一笔出现逾期,农信联社实现利息收入1600余万元。开展此项业务不但丰富了信贷产品,拓宽了收入渠道,而且在与一些企业的业务往来中创新信贷服务,发展了大批黄金客户和信贷优先支持对象,“难贷款”与“贷款难”的境况逐步缓解,企业依靠农信社的鼎力支持不断做大做强,银企关系密切。
好产品还需精细管理
两家联社缘何出现如此大的反差?调查表明,东城联社合作对象从最初的一家担保公司发展到四家,业务规模从最初的不到100万元发展到累计发放1.6亿元、余额达到9776万元,其主要原因在于该联社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突出“风险防范优先”的理念,从业务受理到贷款审批以及贷后管理的各层面,强化多环节避险措施,细致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防控风险的模式。主要特点有:
——在对担保公司的审查上,严格执行最低注册资金制度,随着贷款业务量的增加,及时要求公司补充担保金账户资金,并且,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不断用新眼光审视业务风险,修订有利于保障贷款安全的合作协议,补充防范风险的条款。2010年3月,在一家担保公司拟超保证金比例担保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停止了该担保公司的新增担保贷款,公司按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后,才审批发放限额内的新增贷款。
——合理控制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东城联社把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控制在其净资产的5倍内,与其担保能力相匹配。通过三家担保公司发放的共598笔贷款中,除两笔涉果企业金额各为100万元外,其余最大额度为50万元,三家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平均额度为19万元。
相同的业务缘何产生异样的效果
2011-11-24 11:05: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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