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约合355.6美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相较于2009年的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标准,新标准提高了92%,将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扶贫范围。提高扶贫标准,是“十二五”规划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工作任务。此举标志着中央扶贫战略的一种转变,对于我国今后减少贫困人口、促进劳动力结构的转变、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0年来,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扶贫的财政投入,10年累计达2043.8亿元人民币。按照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发表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的说法,中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现在扶贫的关键在于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让贫困户活得更有尊严。
实际上,贫困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经济现象。这些年,国家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扶贫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把贫困地区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扶贫政策的执行力。
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贫困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扶贫工作,不能只靠公共财政,还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金融的力量,共同探索消除贫困的道路。由于我国的绝大部分贫困人口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所以,有关部门和机构应着眼于农村金融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结合,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扶贫新机制。
在浙江这个农民人均收入连续26年蝉联全国省区第一的省份,扶贫被认为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消除了绝对贫困,还要减缓相对贫困;减缓了区域性贫困,还要减缓阶层性贫困。相对贫困和阶层性贫困,处处有、时时有,扶贫是每个地方必须长期从事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正是由于对贫困问题持续深入的研究,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每5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每5年实施一个扶贫工程。在此基础上,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县和贫困乡镇的省份。其中,农村金融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
比如,黄岩等地通过以下措施,走出了一条金融扶贫的新路子: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宣传。设立区、乡、村三级金融扶贫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扶贫小额贷款、村级资金互助会等金融扶贫工作。并通过业务培训,使广大农户和业务操作人员熟悉各项金融扶贫政策的社会背景、贷款操作流程、产品投放模式、财政贴息、利率优惠等一系列内容。二是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措施。针对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出台了《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暂行办法》,针对资金互助会出台了《关于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资金互助会的实施意见》和《村级互助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是规范贷(借)款用途。小额贷款和互助资金借款用途主要为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项目等。四是简化贷款方式。对评上区农村合作银行信用户的贷款对象在额定的信用额度内采用信用贷款方式,避免采取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的繁琐手续。
探索农村金融扶贫新机制
2011-12-01 19:22: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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