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将于10月15日至18日在京举行,会议将讨论审议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文件。此前,中央政治局已经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将修改后的文件稿提请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
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实现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政治任务。毋容置疑,在吸收各方意见之后,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将会成为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业界和市场对此的预期也非常积极。
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任务是明确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这个改制工作,已经开展日久。数据显示,截至十一五末,全国共有461个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转企改制,共组建了46家演艺集团;全国35家国有电影制片单位、7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204家省市电影公司、293家电影院完成转企改制;10万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全部转企改制,除少数拟保留公益性出版单位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高校出版社都已转企改制,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全国共核销事业编制17.2万多名,注销事业单位4300多个。
历时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文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尚有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待更高层面的纲举目张,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
十六大以来,文化领域创新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理论创新是明确了文化的双重属性,即文化既有精神属性也有商品属性,从而将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文化产业是市场主导的商业服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只有统筹发展、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
既然文化已经划分为事业和产业,那么从产业层面而言,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就拥有了合法进入和施展的空间。如何有效引导、监管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实现两者之间有机结合,是文化部门与金融部门需要共同思考、协力促进的重要课题。
去年3月,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之间的产融结合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撑,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吸纳民营资本积极进入资本市场。
民营资本的介入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活水,但是,文化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智力创意型产业,存在不以物质实体为价值核心、市场价格不易量化等产业特征。这些特征长期以来使得文化企业在进入资本市场时步履维艰,即便进入,也多是以借壳方式曲线救国。截至目前,A股的文化类上市公司仅有20多家,与2000多家的总数相比,可谓是不成气候。因此,文化产业如果要大踏步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解决如何能大踏步的进入资本市场。
文化企业除了自身增强造血机能外,也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金融创新来实现与其对接。文化企业的产业属性决定了其财务结构多不健全、资产担保能力差、市场预期不稳定、项目投入回报周期较长等缺陷,致使长期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近一段时期来,银行方面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屡屡让人眼前一亮。如招商银行以票房收益为质押,为电影《集结号》发放项目贷款5000万元;杭州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向中南卡通《天眼》动画片贷款1000万元;渣打银行以预售期权为《满城尽带黄金甲》做抵押贷款等等。
除了银行之外,资本市场亟需更多创新,甚至要走在文化创新的前面,为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