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水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1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工商局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长春市主要商场及专业电器销售市场销售的电水壶产品进行专项抽查,共抽取电水壶产品30批次,其中合格产品22批次,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3%。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耐潮湿检验项目不合格。
标称不合格电水壶产品名单如下:
标称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2010年2月9日生产的TF-TA-EP03天福名茶电茶壶,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责任编辑七月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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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水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1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工商局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长春市主要商场及专业电器销售市场销售的电水壶产品进行专项抽查,共抽取电水壶产品30批次,其中合格产品22批次,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3%。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耐潮湿检验项目不合格。
标称不合格电水壶产品名单如下:
标称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2010年2月9日生产的TF-TA-EP03天福名茶电茶壶,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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