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 2011-038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2011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9.76%,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截止 201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制度的规定,2011 年 9 月 23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9.76%,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
期后,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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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
后,用公司自有资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本次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7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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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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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一、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房崇民王成福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