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证券简称:人人乐公告编号:2011-04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 年 9 月 23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1 年 9 月 9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举
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公司按照《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通知》后附的自
查情况表,对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自查。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1)公司董
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的要求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和运行情况;(2)公司董事会填写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开设超募资
金专户二级子账户并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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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自
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宁乡水晶郦城项目、常德金城项目。其中宁
乡水晶郦城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实施;常德金城项目由公司
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实施。
由于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主体为公司之子公司,为满足现行会计制度对合同
签订主体、发票接受主体、款项支付主体三者保持一致才能确认成本支出的原则
要求,且区分超募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更便于保
荐代表人的日常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福田支行超募资金存储使用专
户下,分别开设前述实施主体名义的二级子专户,这些子专户只作归集支付使用,
每日账户余额为零。二级子账户户名分别为: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长沙市人
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并由实施项目的该等子公司(甲方)、公司(乙方)、民生银
行(丙方)、保荐人(丁方)四方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独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
2011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竞标参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参与了江
西省新余市金地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1-21-1-1
号宗地的竞标,成功竞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同日与江西省新余市
金地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该宗地的《拍卖成交
确认书》。
新设立的独资子公司为新余市大欢乐
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该公司主要从事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购
物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以工商部
门核准为准)。公司设立后,将承担上述地块的的运营工作及购物中心的运营工
作。
新余市大欢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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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1 年 9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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