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1-09-24 11:40:37 来源: 评论: 点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万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
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万宝”)拟向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系公司的控
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埃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维埃易”,主
要从事有色金属、初级塑料及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等业务)采购部分有色金属原
材料,2011年度意向合同金额400.00万元。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万捷”)拟向浙江维埃易采购部分初级塑料及塑料制品,2011
年度意向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
按照客户的要求,公司拟向万安集团的参股公司浙江恒隆万安泵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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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浙江恒隆”,主要从事生产柴油机燃油机泵、动力转向油泵等产品
的生产)采购部分配件,2011年度意向合同金额为150.00万元。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任职
浙江维埃易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浙江恒隆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利祥、
陈黎慕、陈永汉、陈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维埃易
贸易有限公司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
限公司关于与浙江维埃易贸易有限公司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关
联董事陈利祥、陈黎慕、陈永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浙江恒隆万安泵业有限
公司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浙江恒隆及浙江维埃易与浙江万宝、上海万捷的日常关联交易行
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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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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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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