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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中青宝: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1-09-30 18:18: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作为承担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作为承担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 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文件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 江保荐”)对中青宝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青宝向公司关联自然人俞江先生转让其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艺园路 西的名家富居9栋2层E单位;本次交易标的房屋一直为俞江先生所居住,为 方便俞江先生的个人生活安排,公司将该房屋以公允价值转给其个人。 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评估报告 书》、房产证、公司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 了解情况,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俞江先生自2005年起加入中青宝,担任主程序;2008年至2011年4月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卓页互动董事;现担任公司技术总监。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5及1.01.6,俞江先生目前为公司 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深圳市南山区艺园路西的名家富居9栋2层E单位房产,该标 的为公司所有权属的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项资产的账面原值:2,141,763.75 元,已提折旧:308,414.16元,账面净值为1,833,349.59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保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价格以专业第三方物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准。根据深圳市鹏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 报告书》,标的房产的公开市场价值为2,517,480元(含地价与交易时转让方应 缴税费)。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9月22日,中青宝与公司关联人俞江先生签署了关于公司向其转让 深圳市南山区艺园路西的名家富居9栋2层E单位的《房屋买卖合同》。俞江 先生通过本次交易将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交易以评估价为交易价格,采用现金 支付的方式分期付款,购买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分三次支付完所有 房屋价款。合同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交易事项出具意见如下:“公司与俞江先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房屋一直为俞江先生所居住,为方便俞江先生的个人生活安 排,公司将该房屋以公允价值转给其个人。该交易事项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三、本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交易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长江保荐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依黎 王世平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1年 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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