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证券简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1 年 9 月 24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航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将人民币 5,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
币 5,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
还到期企业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使用超募资金偿还到期企业债券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483.46 万元偿还本年度
到期的企业债券。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
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购买深圳市
龙岗区厂房,能有效解决公司近两年的生产、办公用地,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
展和快速发展,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与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
于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风险,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
收购股权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