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1-09-30 18:04:37 来源: 评论: 点击: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谨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议案》的
意见: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818.89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属防护
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
建设。预先已投入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18.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关于“加
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之议案;《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之议案》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江西辖区开展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赣证监发[2011]38 号)、深证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
司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形成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江西恒
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
整改计划》,并认真整改落实。我们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整改情况,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的开展,公司的内控制度和三会运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
的发展。
独立董事:朱正吼、郭华平、李云龙、王金本
2011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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